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甬财政发〔2017〕324号)有关规定,在各银行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确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等18家银行符合2017年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名单.docx
宁波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宁波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团成员名单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