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二批)的通知.tif
解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