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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8年度派出所消防安全列管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2信息来源: 江北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甬公北通〔2018〕2号

分局各派出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列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区2018年度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已调整到位,现将调整后的消防安全列管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共544家,(详见附件1)。各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各所应结合辖区实际,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老旧建筑群等防控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符合《宁波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列管单位界定标准》(详见附件2)要求的社会单位也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附件:1. 2018年度消防安全列管单位花名册.doc
     2. 宁波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列管单位界定标准.doc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18年1月31日

文件原文: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派出所消防安全列管单位的通知.pdf

咨询电话: 0574-819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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