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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印江南园区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8-03-15信息来源: 宁波市物价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甬物价审批〔2018〕1号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你园《关于机关二幼印江南园区保教费定价的请示》(甬机二幼〔201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印江南园区保教费收费标准参照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甬价费〔2016〕20号)执行。

  本复函自2018年秋季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物价局

2018年3月15日

文件原文:

市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印江南园区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复函.tif

咨询电话: 0574-8918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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