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法规规定,结合《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DB33/1090等相关技术标准,在总结我市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经验基础上,由宁波工程学院和宁波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编制的《宁波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细则》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2018甬DX-05,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文本可在宁波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网(http://www.nbjzjn.com/)下载。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编制单位负责技术条款的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