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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办 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6信息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号:[ ]
甬工推进办〔2018〕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更加精准地扶持我市“3511”产业和开展智能化改造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九大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6〕152号)、《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甬政发〔2017〕77号)和《宁波市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甬政办发〔2017〕160号)等文件精神,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对《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7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并制订了《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两个目录),现予以发布。

两个目录是引导企业围绕我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和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开展项目投资的主要依据。对两个目录中涉及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农副食品、砂洗水洗、废塑料等五个行业的,其投资项目必须以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位目标,积极应用减污、节能、节水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

两个目录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原《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7年本)》同时废止。两个目录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doc   

    2: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doc

 

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文件原文:

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tif

咨询电话: 87186405
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目的

《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7版)》(以下简称“3511”目录)实行一年以来,在指导我市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行动的实施,原有目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太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原目录进行修订。同时2017年10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甬政发〔2017〕77号),2017年12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加快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甬政办发〔2017〕160号),明确提出要提升我市传统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支持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因此需要制定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

二、文件框架和内容

(一)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

    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的框架与修订前保持一致,此次修订主要对内容做了以下三方面的调整:一是条目内容更加聚焦制造业,此次修订对原三大战略性产业、五大优势产业和一批新兴产业目录中的服务业内容进行了删减,仅保留工业投资的内容(以制造业为主),并对内容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同时,对最后一个“1”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目录内容也进行了优化。二是根据2017年目录执行情况和我市产业实际,对原有目录内容进行了删减和增补,内容更加精准。特别是对于现在和今后我市能够重点发展的相关产业和产品进行了补充。三是参照工信部对智能制造项目的要求,适当提升了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的评判标准(关键智能制造装备数量从5种提高到8种,企业著作权和企业/行业/国家标准草案从1项提高到3项,增加申请1项发明专利)。

    (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导向目录(2018年本)

根据《宁波市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中九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点方向,结合国家、浙江省对九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具体要求,同时根据我市产业实际,《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导向目录(2018年本)》明确了纺织服装制造业、化工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文教用品制造业、家用电器制造业、有色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9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点方向。

三、实施日期

《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

四、解释权

《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8年本)》和《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由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

市经信委技改处 赵善扬 8718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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