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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团体标准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信息来源: 宁波市质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甬标办〔2018〕4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市有关行业协会:

    为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规范市团体标准重点项目管理,我办制定了《宁波市团体标准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文件原文:

甬标办〔2018〕4号.tif

咨询电话: 0574-87025216
政策解读:

为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增加标准有效供给,规范市团体标准重点项目管理,我办制定了《宁波市团体标准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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